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焦高人社许变字〔2025〕003号
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申请》收悉,我局已于当日受理。经对你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勘验,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准许你单位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路1365号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9号楼605-1室。
请于2025年4月9日前持本决定,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