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向焦作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公示

2025-06-03 08:45:00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转发豫人社函〔2023〕194号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焦人社函〔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对焦作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招用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的脱贫人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开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现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进行举报,请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监督电话:焦作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91-8866466

附件:

焦作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docx

 

焦作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